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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0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8-0014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8年09月18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8〕110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9月20日
主 题 词: 经济管理 食品安全 时  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8-0014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8年09月18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8〕110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9月20日

主 题 词:

经济管理 食品安全

时  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时  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8〕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决定废止1999年12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中有关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检验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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