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党组 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 三项工作责任清单

来源: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日期:2020-11-25 11:31阅读量:597

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中心党组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层级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3.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构和基层党组织网络,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做好按期换届选举,保障工作经费。

4.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全年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5.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健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

6.健全落实“学习强国”在线平台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管理制度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7.抓好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五好”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发展,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和党组织信息化建设。

8.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深入开展党性及爱国主义教育、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全年分别不少于1次。

9.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员志愿者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10.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二)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2.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

3.牵头研究谋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4.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主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每年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至少1次。

5.每年为党员干部至少讲1次党课。

6.带头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和党员结对帮扶活动。

(三)分管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

1.每年向党组专题汇报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2.牵头制定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3.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推进落实党员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基层党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

4.与各党支部、分管科室所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每人1次以上。

5.指导参加所联系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等。

6.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7.每半年开展1次党建工作督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8.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按期组织换届选举。

9.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10.协助党组建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11.认真落实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机关党委书记按时向市直工委述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中心党组述职。

12.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           

1.参与党建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决议、决定和指示。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向党组报告。

2.参加所在党支部有关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抓好个人民主生活会有关问题整改。

4.领导、检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所、联系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从严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

5.与所联系党支部和分管科室所的人员谈心谈话每年每人1次以上。

6.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7.完成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机关党委责任

1.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党组党建工作和机关党委日常事务。

2.协调抓好定点联系村帮扶工作。

3.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督促检查、目标考核。

4.抓好党建工作对外宣传。

5.收集整理党建工作各类资料、档案。

6.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各党支部责任

1.宣传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支部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

2.规范落实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制度。

3.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从严管理党员队伍,抓好党员教育、培养和发展。

4.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5.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

(七)党支部书记责任

1.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好表率。

2.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促支委会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3.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

4.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5.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每月25“主题党日”活动制度。

6.加强党员全过程管理,抓实党员志愿服务。

7.推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长期化、经常化,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学习。

8.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

9.按时报送述职报告,向中心党组述职。

(八)支部委员责任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3.根据支部分工履行好职责。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5.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产品抽样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

6.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7.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8.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教育、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9.完成市委和市纪委监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党组书记、主任第一责任人责任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纪委监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考核。

3.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廉政党课,对干部职工进行1次集中约谈。

4.每年对党组成员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心谈话。

5.加强对干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要求。

6.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7.管好配偶、子女及亲属,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

)党组成员、副主任“一岗双责”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

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4.定期检查分管科室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5.每年至少开展1次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履责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

6.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落实好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

(四)科、室、所负责人责任

1.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及上级重要精神,对科、室、所人员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定期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本科室廉政风险点。

4.强化作风建设配合机关纪委定期开展领导交办任务、日常纪律等方面督导检查。

5.按要求向中心党组述责述廉认真查找剖析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

6.坚决抵制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宴席以及其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

(五)机关纪委书记责任

1.主持机关纪委工作,负责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日常事务,对机关纪检工作负总责。

2.协助机关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目标考核。

4.及时发现并按程序报告本单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按权限调查,提出处理建议。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信访举报件办理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

5.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

6.完成市直工委机关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责任

1.按照分工,做好机关纪委相关工作。

2.做好所在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完成机关党委、纪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一)中心主体责任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3.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6.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部门、各支部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

7.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1.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

3.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科、室、所和联系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至少1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 

4.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

5.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机关党委责任

1.负责党组和机关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日常事务。

2.负责指导、检查、考核、推进各科室所和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

3.负责抓好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宣传。

4.负责收集、整理各方面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资料。

机关纪委责任

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出现问题,督促整改,视其权限问责处理

机关工会责任

做好广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各科室所、各党支部责任

1.科室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带头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3.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全面地掌握党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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