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合格供应商库的公告(2023年第11号)

来源: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日期:2023-09-27 15:57阅读量:11801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取消我中心设立的合格供应商库。

特此公告。

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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